《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扎实做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2021年3月1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启动《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周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学习宣传,提升法律意识。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宣传视频在市区内人群集中地区进行了户外大屏滚动播放,吸引了许多市民朋友驻足观看。3月2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前往女山路瑶海大市场、苏巷镇渔民新村、航运公司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活动中来,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通过向周边群众发放《长江保护法》、《公益诉讼法律摘录》、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讲解《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内容和立法意义,回答群众比较关心的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非法采砂、采矿等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生物资源的意识。
二是开展座谈研讨,强化部门职责。3月3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会上指出,《长江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大立法成果,我们要准确把握《长江保护法》的丰富内涵,对照《长江保护法》,结合部门职责,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工作任务。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提出增强宣传力度、加强部门监管等意见和建议。
三是开展联合巡查,落实禁渔规定。明光市池河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被安徽省列为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3月4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对该保护区就长江禁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进行巡查,并向渔政大队执法人员及公安局民警解读了《长江保护法》的特色亮点、重要制度、相关法律衔接,同时就如何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配合进行了深入交流。
《长江保护法》作为一部正确处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关系的法律,对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具有重大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保护长江,责无旁贷。下一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部门协力共管,全面履行好《长江保护法》赋予我们的新责任,共同守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