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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检察院依法出庭公诉一起市人大代表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时间:2019-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30日上午,明光市人大代表被告人陈某某纠集他人实施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明光市法院开庭审理,明光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明光市法宣办组织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明光街道社区两委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利用其担任明光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及明光市柳巷镇浮山村村委会主任的身份,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纠集其两个侄子等人在浮山村一带数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陈某某为首的村霸恶势力。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辩护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持续到下午两点左右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