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检察院与明光市公安局会商签订提前介入工作规定
时间:2019-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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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高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明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际,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与明光市公安局共同商讨并研究制定了《关于提前介入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规定(试行)》。
4月23日上午,明光市检察院与明光市公安局会商签订了该《工作规定》,该规定主要对案件信息通报、提前介入案件范围、介入时间、介入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作了详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导,能有效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上的协调配合,提高明光市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