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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戴某某等13人涉黑案开庭
时间:2019-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16日上午,由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某、戴某某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诈骗罪,妨害作证罪一案在明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永跃、第二检察部主任杨云、检察官助理林琳出庭支持公诉。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朱某某、戴某某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及威胁、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在明光市区及周边地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明光市区及周边乡镇造成了严重影响,其行为已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自案发以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以分管检察长带头的专案小组,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准确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精准。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加快办案进度,办案组加班加点审查案件材料,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形成1300余页共计70余万字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前,办案组还拟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庭审讯问及答辩提纲等,并就出庭规范、举证内容、法庭辩论要点等进行讨论,最终在为期4天的庭审中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因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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