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检察院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19-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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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下午,明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善义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会同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尹相杰、石坝镇党委书记何家祥前往石坝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对该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勘查。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明光市石坝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存在4家规模畜禽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粪便直接堆放在养殖大棚外的地面上,现场气味难闻,严重影响水库周边环境,对石坝水库水体存在污染隐患,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和石坝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上述4家畜禽养殖户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加强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和石坝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多次走访,耐心劝导,宣传相关政策,使养殖户认识到养殖行为的违法性,并愿意配合整改工作。石坝镇人民政府邀请石坝镇兽医站和土地所工作人员共同商讨研究,帮助养殖户在符合土地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件的地块重新选址。经过整改,上述4家养殖户已在法定期限内将养殖的畜禽全部出售,养殖大棚已清空,污染隐患已消除,周边环境明显改善,诉前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成效。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该院将紧紧围绕专项监督活动要求,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领域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违法行政或不作为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保卫明光市人民的“水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