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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延伸检察办案职能 维护公共交通工具安全
时间:2021-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月9日下午,明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军,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娟等一行三人来到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明光城市公交分公司,结合本地办理的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件,围绕如何维护公交车安全运行展开座谈。承办人员先行通报案件办理情况。 

  座谈会上,赵检结合案件情况和本地实际,对公交公司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议加强驾驶室安全防护。驾驶室是公交车最重要最核心部位,需要加强安全措施。二是建议加强对驾驶员关心关爱。驾驶员处于服务一线,工作压力大,要注意引导驾驶人员控制情绪,关注驾驶人员心里状况。三是建议及时报案以固定证据。公交车乘客流动性较大,调取证言相对困难。驾驶人员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报案,以便侦查机关迅速调查取证。四是建议加强法律和案例宣传。车载视频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宣传平台,公交公司要利用好这个前沿阵地,滚动播放普法宣传小视频等。 

  刘娟主任在座谈中建议,公交公司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培训,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注意驾驶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同样触犯妨害安全驾驶罪。 

  公交公司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检察机关及时适用新法打击犯罪,主动延伸办案职能走访座谈表示赞赏,希望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上更有成效,在法律宣传上更有作为。公交公司会认真听取建议,结合实际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运行。